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2020-05-24     来源:杨庙乡人大代表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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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全县“三夏”生产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三夏”生产特别是秸秆禁烧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望广大农民朋友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共同努力,全方位促进农业高效,农民增收。

一、安全生产重于一切,广大农民朋友切不可一心想着忙收种,放松安全警惕,淡化安全意识,而造成一一切不应有的损失,留下终身的遗恨!

二、焚烧秸秆有百害而无一一益。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粘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秸秆焚烧时产生大量的烟雾,致使能见度降低,影响人们的出行,引发交通事故,影响航空安全: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对村镇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三、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已成立专门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值班和看管,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对一切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惩。

四、秸秆禁烧、禁弃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是保护生态、净化环境的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摆上工作日程的头等大事,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村民朋友切不可抱着侥幸的心理,一意孤行、不听劝阻,随意焚烧,随意向沟渠内堆放秸秆,而造成火灾事故、污染大气、破坏水质,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形成严重威胁,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因此,广大村民朋友要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政策规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秸秆全量还田或离田,为实现我县不着一把火、 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污染一条河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广大农民朋友,保护生存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禁烧秸秆更需要你们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 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共同努力!


审核人: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