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
一、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由人大代表联络站定期人大代表进站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
二、代表接待选民的活动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联络站,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三、每次的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由站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值参加接待。
四、在每次的代表接待选民日前三天,将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告知选民。
五、代表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解答工作,并作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按照《人大代表联络站受理社情民意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七、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国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提出代表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进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