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庄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辖区企业,之后召开会议。县人大代表田振作出以下两点要求:
一是制度保障,动态清零。与辖区内18个行政村签订环境污染目标责任书,对辖区内的企业、工厂,全面摸底排查,痛下决心,铁腕治理。建立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台账,形成各村联动,建立日常监控机制,真正做到问题明确,效果显著,整改到位。
二是联合执法,全面治理。联合工商所、环保办、城建所、派出所、农电所等部门开展12次联合检查,依据“三散”治理原则,整改汽修厂23家,取缔3家;检查整改企业14家,取缔2家;检查加油站14家,取缔4家、关停整改4家;石材厂3家,已全部停业整改;取缔“散乱污”企业19家,取缔沙石料场12家,取缔木材厂7家,取缔废品收购站3家,坚决做到“两断三清”,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