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思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胜利、邱范卉、邢爱华、宋文中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市委书记刘继标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会议议程、日程和有关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太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审议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听取审议太康县十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听取审议2020年太康县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听取审议2020年太康县民生实事项目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太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太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太康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关于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并对两个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19个县政府有关部门、县金融机构进行满意度测评。
张思民强调,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时机特殊、意义重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会议首次采用“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模式进行,会议召开形式的变化对大会筹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会议全过程、各方面,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最大可能的降低疫情风险,确保万无一失,又要严格依法依规,法定程序一个不能少、法律规定动作一个不能漏、法律要求一点不能放松,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次安全高效的大会、团结鼓劲的大会、共谋出彩的大会、风清气正的大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耿党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晓相,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于锦旗,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吴运廷;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及县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