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了修改。
新的宣誓词如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3月 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庄严而又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率先进行宪法宣誓,随后,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新当选的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分别进行宪法宣誓,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进行了集体宣誓。洪亮而坚定的宣誓声响彻人民大会堂。这是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国家领导人进行的宪法宣誓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 、是对宪法的遵循,对根本大法的维护。
宪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进行宣誓的制度突出了宪法所具有的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运用宪法思维、宪法理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内心深处尊重宪法;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首先想到宪法,避免出现违反宪法的行为,避免有关机关制定违反宪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对全体党员的守规矩教育,也是对全体公民进行的遵纪守法教育。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在当选之后进行宪法宣誓,体现了对宪法原则的恪守,体现了在新时代背景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人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讲行的一次很好的讲政治、守规矩教育,也是给我国全体公民遵纪守法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同时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
三、是一次生动的全民宪法教育。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宣誓本身就是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领导人带头尊崇宪法,可以让公民更好地认知宪法,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对宪法的敬畏和对宪法精神的弘扬。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理政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通过国家领导人向宪法宣誓活动,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鞭策他们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內更好地履行义务。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将进一步向全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浓厚氛围,使学习宪法、敬重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成为社会常态,让依宪治国成为法治中国的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