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水镇人大主席团关于人大代表接待日
公 告
各村、社区、办事处、镇属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我镇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汲水镇人大主席团结合镇人大实际,现印发《汲水镇人大代表接访选民安排表》,定于每周三上午9:00——11:00(节假日除外)在汲水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辖区选民。望上述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将人大代表接访选民的信息告知广大群众,让人大代表“联选民、接地气、知民意、道民情、督部门、促落实”。
注意事项:代表接待选民受理事项范围
(一)选民向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普遍和共性的问题,提出建议或者意见。
(二)选民应当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选民可以对自己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
(四)选民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建议或意见。
(五)下列情况不应当向人大代表反映:
1、涉及解决本人或者其他个人问题的;
2、没有具体内容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六)凡选民向代表反映的事项超出上述范围,属于个人信访类问题的,则引导来访者到信访部门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