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汇总解读

2020-04-26     来源:河南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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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鼓励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向部队输送更多优秀人才,近年来,我省各地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创新举措。近期,我们陆续选摘发送部分市县的经验做法。今天请看新乡市鼓励大学生入伍的好政策。

新乡市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选摘

1.从2018年起为从新乡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发放交通补助费。新乡市户籍在新乡市以外就读或务工的大学生返回户籍地应征入伍的、在新乡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非新乡市户籍毕业生和在校生并在高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均可凭公共汽车、火车硬座、高铁或动车组列车二等座车票,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申请报销学校至户籍地或务工地至户籍地往返一次的交通费。

2.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通知书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的,由新乡市人民政府颁发奖金1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义务兵,由新乡市人民政府颁发奖金5000元;荣立二等功的义务兵,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奖金2000元;荣立三等功的义务兵,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奖金1000元。战时立功的提高一个奖励等级。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奖金。

3.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4.在政法干警招录时,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确定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5.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6.对2018年(含)以后入伍的进藏(疆)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进疆兵一次性奖励5000元,进藏兵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审核人: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