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代表联络站
代表进站履职的有关要求
区人大代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代表联络站履行服务群众、监督政风行风、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向有关单位反馈的职责。
一、服务群众:
1、回答群众咨询;
2、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监督政风行风:
1、巡察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单位的工作纪律、服务作风、办事效率情况,反馈存在问题;
2、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三、接受群众投诉和问题反映:
1、人大代表受理群众投诉和问题反映,仅限于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单位的工作纪律、服务作风、办事效率问题和涉及便民服务的共性问题,不受理个人利益类的诉求和政务服务中心之外的其他问题。若涉及其他类别,要引导群众到相关单位反映。
2、当班值守的人大代表对群众的反映和投诉,应认真记录在案,留存当事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当事人不愿意披露个人信息的,可不预留存),以便于事后向当事人反馈。
四、反馈及处置要求:
1、人大代表要认真整理群众反映和投诉的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并详细记录反馈情况或处置结果。
2、针对群众的投诉,区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应收集整理后向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反馈(联系人杜素敏,联系电话18303929385);或向中山北路街道人大工委反馈(联系人胡治香,联系电话18239286807);也可直接向区人大代表工委反馈(联系人张晓换,联系电话18739256523)。
3、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单位应于当日或最迟3日内进行处置,并向有关群众反馈处置结果。不能立行立改的,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单位应向群众做出说明,取得理解和支持。
4、对一些重要问题和涉及民生的群众意见,必要时可由人大代表整理为代表建议,直接向区人大代表工委提交,按照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程序办理。
5、中山北路街道每周要统计一次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并及时向区人大代表工委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