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选民接待日制度
一、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和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联络站每半月确定一天组织开展接待选民活动。接待选民活动由人大代表联络站安排进站代表轮值开展。
二、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它地点。
三、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应当提前三天,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接待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主题以及接待代表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代表在接待选民和群众时应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和记录选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和群众过程中,对于选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事项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说服工作。
六、代表在接待后,对于选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事项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进行初步分析和分类,提交人大代表联络站研究和讨论,按照有关意见建议处理程序进行运转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