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惠及我市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今年是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决议的第三年,也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职能优势,助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泛宣传,做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倡导者。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利用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平台和载体,深入开展“三联三促”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委决策部署,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和基本成效,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出来,投身到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中去,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各方面主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率先垂范,做创建文明城市的示范引领者。榜样是时代的最美使者,是社会崇尚的精神坐标。人大代表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要不负重托,踊跃参与,坚决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代表有作为,为创建文明城市树起鲜亮旗帜。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带头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模范行为引领文明风尚,在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创建工作中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彰显人大代表的社会价值和时代风采,凝聚起全社会文明向善、积极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三、凝聚合力,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力推动者。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要主动深入创城工作一线,积极参与各类创城活动。走进社区、贴近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主动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要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创建靠民”的思想,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载体,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使文明创建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短板弱项,坚持“硬件”“软件”齐抓,集中抓好整改攻坚,推广文明城市创建好经验好做法,群策群力推进创建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四、履职尽责,做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力监督者。任何一项工作的有力推进,都离不开行之有效的监督。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有基层切身的感受,有敏锐的民意触角,有强烈的责任担当。要聚焦文明创建的难点、工作落实的盲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为创建文明城市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全市各级人大要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创建文明城市重点任务,加大对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园林绿化、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城市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个人都是主角,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持创建为民宗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全域创建、全程创建,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加压鼓劲、奋力拼搏,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贡献人大力量、展现代表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