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努力实现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顿坊店乡人大代表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办理考核办法。
一、信息收集
1、信息收集主体。在乡各级人大代表,重点为社情民意信息员、代表联络站召集人及联络员等。
2、收集范围内容。涉及市、乡、村重大民生实事、中心工作、项目建设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
3、收集信息要求。社情民意信息员、联络站召集人及联络员一般每月不少于1条,其他代表也要积极主动报送信息。信息报送要及时,内容要突出主题、一事一议,尽量详细具体。
二、上报梳理
1、信息上报。社情民意信息员、联络站召集人及联络员,以及其他代表,将收集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社情民意信息,通过书面、电子版或其他方式,报送至乡人大代表联络站。
2、信息分类。根据上报信息所涉及的范围、性质等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分类。一般分为建议交办、決策参考、视察重点和转报上级等四类。梳理分类一般在收到信息后一周内完成。
3、信息审核。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对己梳理分类后的信息,报请乡人大审核并签字。
三、交办处理
1、交办时间。对经审核签字后的信息,由乡人大代表联络站一周内按规定程序交办到位,并办理好交办受理相关手续。
2、处理方式。按分类后的信息实行处理,作为建议交办的,由乡人大主席团交乡党政办,再转交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作为决策参考、视察重点的,编发专刊,报送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参阅;作为转报上级的,报送市人大,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3、加强督办。对依法交办的建议,乡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乡人大要及时督办、适时通报。
四、结果反馈
1、对依法交办的建议:乡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反馈给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延后或不能办理的,须按上述规定时间、程序、要求作出书面解释,做到事事有着落。
2、对決策参考、视察重点和转报上级的信息:由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在一个月内,将情况说明书面反馈给提交代表,做到件件有回应。
五、考核表彰
1、信息考核。按照社情民意信息员、代表联络站召集人、联络员及代表所提交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并在每年乡人代会上予以通报表彰。
2、办理考核。结合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对乡相关责任部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子以通报。
3、资料归档。乡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对信息材料、交办手续和反馈意见等资料每月汇总,年终总结,装订成册,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