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8日17:01:33周一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的要求,各代表组组织代表每年对政府部门及双管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前,各代表组结合评议内容安排专题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视察、联系选民等形式,进一步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情况,提高评议实效。
三、评议的程序按照:准备、调查了解、组织代表评议、自查自纠整改、跟踪反馈监督、评议总结报告六个步骤进行。
四、除本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活动外,还可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参加、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