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联系人民群众的场所,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联络站设站长人,副站长若干人,联络员一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确定、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站长负责联络站工作,负责活动计划制定和工作安排。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决策,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采取接访、走访、回访等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导。
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定时接访人民群众,受理、收集、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并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人大代表转交。
四、协助并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交给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