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镇积极参加人大立法培训

2022-06-13     来源:竹竿镇人大代表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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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6日至1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以及相关单位人员,在何家冲学院以直播方式观看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的2022年度地方立法培训班。培训期间,我们系统地学习了以下几个方面:(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乡村振兴促进法;(二)人大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地方组织法修改的大致脉络与历程、宪法监督与备案审查;(三)人大干部在工作中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点及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相关实际工作的经验做法与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6月6日至10日,2022年度地方立法培训班以视频直播形式举行。罗山县全体人大相关人员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带领下,在何家冲学院共60余名学员观看了视频直播。

这期培训班,有以下特点:一是授课领导规格高。开班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了动员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武增、张勇等五位部级领导亲自授课。其他课程也是法工委相关法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地方人大或法制委主要负责同志授课。二是授课内容站位高。既讲授了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深入贯彻深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又讲解了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宪法监督与备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加强基层示范点的建设。三是领导授课质量高。领导们的讲课既有理论又有实践,包括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历程与经验、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宪法监督与备案审查、立法技术规范、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和最新进展、民法典编纂经验立法规划以及地方立法权限、立法技术规范等内容,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学习培训主要内容

此次培训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开班作动员讲话外,共安排了十一个专题讲座,其中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公共卫生法律制度、中央人大会议精神解读、地方组织法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宪法监督与备案审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与做法。

在2022年第二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开班动员讲话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高度重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中第一讲是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深入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讲授。沈春耀主任要求我们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伟大建党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只有跟上新时代前进步伐,才能找到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主重大理念的结合点和关键点。第二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规律的科学总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了讲授,指出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第六讲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要求我们,要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坚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第七讲是乡村振兴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讲述了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水平和农村发展的法律,要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各方面建设。第十讲是发展全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主讲,要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历史主动,把这项凝聚党心民心、造福人民群众,推动民主立法,发展人民民主、坚定道路自信,切实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三、几点学习体会

通过培训,大家就如何做好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得出如下几点学习体会:

一是地方立法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引领地方立法工作,并对关于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作了梳理。其中第一点就是关于立法的政治原则,鲜明提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立法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也是地方人大立法应当一以贯之的原则。

二是地方立法形式上要丰富多样。对于地方立法来说,要注重“小快灵”“小切口”项目立法,不应追求面面俱到,特别是一般不应重复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而是应当突出地方特色,解决现实问题,精简、实际、管用。

三是地方立法要依法依程序进行。必须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这一方面要求要加强地方人大立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求建立健全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要坚持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的要求,在审议地方性法规时,召开立法协商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人员等,共同研究条例修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建立健全立法协商机制作出有益探索。

四是地方立法要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近几年,我市立法工作基本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同时,高度重视了立法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地方立法知识,并邀请上级领导授课,派员参加上级常委会举办的立法培训班,设立立法联系点,共同开展立法理论和实务研究,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立法技能和业务水平。

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集中学习培训。此次采取直播培训方式,扩大了学习的范围,丰富了学习的形式。但互动、交流因疫情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学习成效,建议加强集中学习培训。

二是加强人大法制队伍建设。建议按照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加强人大法制队伍建设。

 


审核人: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