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代表法》,营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按照县人大《关于开展<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精心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情况如下:
一、多渠道宣传,提高知晓率
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微信群、悬挂宣传条幅、LED电子屏播放、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群众宣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利、义务等,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了解民意,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人大代表意识和人民当家作主意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支持和保障代表法的有效实施。据悉,本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12条,播放滚动电子屏幕6个,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
二、践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兴唐街道人大在宣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积极动员人大代表努力发挥代表作用,主动担当作为,通过走访选民、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民意,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及内容,建立服务台账,开展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有力贡献。严格落实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安排代表轮流值班,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将《代表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据悉,参加本次志愿活动的县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116人,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9条。
三、组织座谈学习,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组织召开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党委书记杨先锋、人大联络处主任赵炳臣以及县人大代表共计17人参加本次座谈,集中学习了《代表法》和《代表法常识问答》。通过学习,参会的各位代表对《代表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就下一步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谈感想、说体会,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最后,代表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时刻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增强履行代表职务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代表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义务。
通过开展系列的《代表法》宣传纪念活动,不仅增强了人大代表对《代表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代表职责、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加深了群众对《代表法》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人大代表参与意识和人民当家作主意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支持和保障代表法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