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街道人大工作为了充分利用好代表联络站这一阵地,坚持人大代表进站接待人民群众,推进代表联络站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为此特调整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1、代表联络站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联络 站活动进行安排。每年单月的 20 日(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为全区人大代表活动日。代表活动日活动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的指导下,以小组为单位 进行,由各活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代表活动要贴近全区经济 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党工委高度关注、群众热切期盼、社会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可以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可以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可以实地察看工作情况,可以同选民座谈、走访,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2、代表联络站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各级代表进站集中学习交流。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 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流履职经验等多种形式的交流 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3、代表联络站将每周三定为代表接待日,组织各级代表轮 流接待选民。其中乡级领导干部代表每月一次,区级领导干部 代表每季度一次接待选民,由站长排出接待日程提前通知代表 和选民,代表要认真倾听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意见 和建议三天内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作出负责性答复。 4、代表联络站活动由站长召集组织。联络员要在开展活动 三日前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全体代表。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 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向联络站站长请假。 5、代表联络站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 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6、每次代表联络站的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