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议案的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准备。
四、围绕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征求代表所在单位、行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做准备。
五、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