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负责联络站全面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联络站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实施本联络站年度接待计划、活动计划,指导和检查联络室工作。
联络员在站长、副站长领导下,做好联络站具体事务。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参加活动的代表、选民群众和有关人员,记录本站工作开展情况和代表履职情况,汇总选民群众意见建议,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报送等工作,做好接待日的服务保障工作。
驻站代表工作职责:
自觉接受联络站工作安排,积极参加联络站的各项活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主动深入选区和原选举单位,密切联系选民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
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区选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