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2022-05-31     来源:埠江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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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正常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代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代表集体活动一次,每年活动不得少于4次,并建立代表活动情况台账。
  二、代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立案和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落实,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答复,同时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镇人大代表活动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文件;
  2、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议题及本镇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
  3、依法评议、监督本镇行政、司法部门的工作,促进和改进其工作;
  4、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视察和检查政府实事工程;

6、年中年底听取镇政府政情通报,审议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审核人:王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