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2022-05-31     来源:城郊乡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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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代表视察和调研主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和代表小组的活动议题来进行,也可以就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

二、代表视察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

三、由代表小组安排的视察活动,要把视察的时间和内容提前通知被视察单位,单独或联合安排的持证视察的时间、内容提前告知代表小组,可由代表自行联系,也可以通过代表小组联系。必要时可组织代表对某一方面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四、视察调研结束后要写出视察或调研报告,及时把视察调研的情况反馈给有关单位。

五、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表现,代表的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的保障,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代表小组要为代表的视察调研提供方便,搞好服务。


审核人:王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