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联络站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省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登记和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根据党委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接访、走访、调研及视察等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当好参谋。
三、建立重大活动事项代表列席制。凡辖区重大事项的推进及重要活动的开展均邀请代表参加,发动代表为辖区稳步发展献计献策,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四、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接访、回访选区和走访选民等活动,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归纳管理代表为促进辖区各项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好后续督办反馈工作。
五、在每年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本辖区的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为代表议案建议的撰写提供素材,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全面掌握代表和履职情况,做好代表参加活动和履职的考勤登记和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及时向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联络站工作,定期向辖区人大代表、群众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七、做好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工作。
八,做好各种活动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九、按照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做好本辖区的代表换届选举和代表补选工作。
十、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