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的王琪自2018年起就在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岗位上谱写着自己靓丽的青春。工作中,他刚柔并济,力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让司法温度体现在每个案件的执行过程。生活中,他恪守“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誓言,向选民普及法律知识,积极走访企业,尽心尽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百姓群众解难。由于个人能力突出,2019、2020连续两年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邓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王琪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
关心城市发展,积极为群众代言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深知,人民的信任是赋予自己无形的荣誉,但荣誉的背后更有千钧重任在肩,身为人大代表一定要勇于为群众发声,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对此他积极参与人大活动,积极履职尽责。
针对本市企业发展,王琪和其他代表一起认真研讨企业发展现状、发展需要、未来规划等,积极提出建议,助力本地企业发展。面对群众提问,他不仅善于倾听,更是做到用心解答,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城市规划、民生等问题,王琪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学习思考,结合群众需要提出议案,在本届人大会议中,王琪先后参与有关中医发展、残疾人家庭整体保障、中心城区小产权房住户后期管理、为城区十三小划拨操场用地、明确市直单位与基层管理机构权责划分、失地农民使用城市建设预留地等六项涉及民生、基层治理、城市发展、城市规划的议案。积极为群众发声,为城市发展建言献策。
贴心农户生计,重视群众利益
王琪作为一名执行干警,更是一名人大代表。他认为,要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带头干好组织安排的本职工作,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头,这样才算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9年鲁某虎与河南省邓州市桑庄镇鲁营村村民鲁某亚等人签订合同:由鲁某虎提供技术、化肥、种子等,村民负责种植小麦,小麦成熟后,由鲁某虎以每市斤1.38元回收。合同签订后,鲁某亚等人均按照约定从鲁某虎处购买化肥、种子等,鲁某虎也按约定收购了鲁某亚等人的小麦,但是未能及时支付全部小麦价款。无奈之下,鲁某亚等人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鲁某虎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鲁某亚等人向邓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这一系列案件后,王琪在一周内先后几十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做思想工作。通过反复释法析理,被执行人鲁某虎逐渐认识到了失信的严重后果,但是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现在经济困难,不能全部履行。考虑到这一情况,王琪准备将该系列案件涉及的十三名名当事人召集起来听取大家各自的建议,但由于几位申请人上了岁数腿脚不便,王琪随即改为驱车前往各申请人家中,逐户登门拜访详细听取申请人的要求,协调双方。经过一周的努力,最终取得在一周内执行完毕2件,6件达成执行和解的骄人成绩。事后八位申请人更是对王琪赞口不绝。和解协议到期后的2019年底,涉被执行人鲁某虎等人的这一系列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所有农户都在新年前收到了案件涉及的全部案款。
保障群众权益,创新工作模式
抓住时机、寻求突破,开动脑筋、灵活执行,是王琪在办理案件保障群众权益时通常的的做法。2019年7月,王琪在办理孙某申请执行崔某借款合同一案时,经过网络四查,发现崔某银行无可控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困境。王琪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时,无意间听邻居说“崔某是某保险公司业务员”。闻听此后,王琪不动声色,决定不打草惊蛇。
回到城区后立即前往保险公司调查,经查确实发现崔某在保险公司购买有理财产品,但是尚未到期。虽然最高院下发的文件规定:被执行人财产性权益均可被执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迎合客户,总以保险法中无明确规定拖延推诿,不配合甚至抗拒执行。王琪不言弃,不放弃。积极寻找相关可以划扣投资理财类保险的法条。但在经过与当地保险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无果后,王琪前往上级保险公司,向其直接送达划扣裁定与协助,向其负责人讲解相关法条,并言明不配合执行的有关法律后果。从冬装到夏装,从鹅毛大雪到烈日酷暑,前后历经五个多月,历经各种困难,2020年1月10日终将被执行人的投资理财类保险五千余元划拨到一案一账户中,并随即支付给案件申请人。
努力在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这是他到法院工作的初心和梦想。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把为百姓办事当作乐趣当作本分。因此,同事信任他,群众把他当亲人。
这就是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年轻的法官,邓州市人大代表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