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理群众意见建议及反馈处理制度

2022-05-27     来源:杨集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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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收集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分级交办。

二、凡反映的问题属信访类的,直接交由乡镇、街道按信访渠道解决。

三、属于乡镇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联络站交由主席团转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办理时要按照程序认真进行记录、交办、督办、处理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形成一套完整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档案资料,确保办理情况痕迹明显、完整规范。

四、属县级职责范围内的意见建议,填写建议意见专用纸,交县人大选工委,由县人大选工委转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后,向乡镇主席团反馈办理结果。属于市级以上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由进站的省、市代表或选工委通过代表建议的形式对上进行反映。

五、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答的问题应当面予以解答,能够现场解决的当场予以协调解决;对现场无法协调解决的,要按照有关要求转交办理,并加强跟踪了解,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来访群众和相关代表作好反馈。

审核人:刘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