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彬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超楠宣读《关于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东坡宣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志刚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教体局副局长朱兴修作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分组审议报告
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宣读关于提请刘凌云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席爱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表决票超过半数,表决有效。
任命:
席爱珍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长龙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冯丽利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艳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向辉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红杰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香芹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席爱珍同志延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邢延文同志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振礼同志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连芳同志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长林同志延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凌云同志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