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要深入走访选民,认真听取、记录选民的意见和建议。民情日记必须由代表本人亲自填写,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替,做到内容真实准确,书写整洁清楚,当日记载内容须经被走访选民本人签名方为有效。
二、民情日记每月至少记录5次,全年不得少于60次。
三、代表对收集的民情民意要及时梳理分析,对选民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向代表小组提出建议或向有关方面反映,并协助督促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民情日记工作做到年初安排、季度检查、年中初评、年终考评、定期交流展览,并将记录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