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也是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学习贯彻好《代表法》意义重大。
太平镇人大主席团积极组织代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县人大代表鲁其欢提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肩负着反映人民愿望要求和维护人民利益的重任。《代表法》要求每位人大代表,既要认真做好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行使好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提好议案和建议;又要高度重视闭会期间的活动,积极参加视察、调研、监督、联系人民群众等活动。
会上,驻站人大代表以“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为主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通过学习《代表法》,让自己更清楚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如何才能履好职,从群众中来,更应当多到群众中去,收集民情民意,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不辜负群众的期望。”镇人大代表李晓说。
代表们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代表法》,坚持每月走访接待选民,解民所忧,急民所难,为民代好言、服好务,推进太平镇经济社会发展,为建成美丽太平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