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法生产经营涉疫防护用品
为确保我县涉疫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坚决取缔违法生产“黑窝点”,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实行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1.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假冒医用口罩、防护服及其包装材料等涉疫防护用品的“黑窝点”。
2.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防护服”“医用口罩”“防尘衣”等非医用防护用品(白皮)的“黑窝点”。
3.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1.奖励举报应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线索;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奖励标准:每条线索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奖励确定:同一线索由两人及以上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奖励标准分配;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
三、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72—8123266。
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