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北云门镇成功调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切实维护了老人合法权益,助力了我镇“三零”创建工作。
2022年4月13日,申请人李某来到北云门司法所寻求帮助,称自父亲两年前去世以后母亲刘老太便一直与其生活,随着母亲年事渐高,希望其他姊妹能分摊一些义务,轮流照顾母亲。该案件涉及当下社会热点,类似案例屡有发生,镇综治办和司法所高度重视,当即安排我镇矛盾调解员刘君和申飞雪参与调解。
调解员先与其余赡养人逐个取得联系,告知其下午两点到司法所来处理刘老太的赡养问题。经过与各方沟通,调解员得知刘老太次女和四女因与申请人长女李某的陈年积怨,不愿见面导致一直无法协调其赡养问题,而且次女和四女还要照看其公婆,无法将刘老太接到家中赡养。
调解员在了解到矛盾争议点以后,分别对其子女进行沟通,先是从法律角度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再从人情伦理角度,引导当事人珍视亲情;同时建议子女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
在历经五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之后,四名赡养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以后按月轮流照看刘老太,因次女和四女实际情况,改由次女和四女到长子家陪护刘老太。随后,刘老太和四名赡养人均在调解员出具的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表示以后一定按照执行。
优良家风和家庭美德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云门综治办和司法所将立足“三零”创建理念,继续开展六防六促工作,进一步加强家庭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努力为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