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2年4月17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延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延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延津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延津县 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决定延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8、选举事项。
特此公告
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