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做好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广大民众自觉投身国家安全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屯子镇开展了以“国家安全日”为主题的教育宣讲活动。县人大代表、屯子镇党委书记高飞,屯子镇人大主席王文振,镇人大代表屯子镇党委副书记熊伟出席会议,会上学习了国家安全有关知识,了解国家安全相关形势,进一步增强了各级人大代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国家安全法律意识。
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学习《国家安全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