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加强机构建设,强化日常监管

2020-04-12     来源:城郊乡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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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供养服务机构(居村联养点、乡敬老院及社会托养机构),城郊乡县乡人大代表、党委书记杨娟要求: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管理;对集中供养点实行绿化、美化、消防、环境整治、生活质量等项目进行改善,进一步规范布局、完善功能,同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任务、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确保规范安全运行。各行政村要根据集中供养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人员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特困人员住得进、留得住、过得好。

  妥善处理供养对象财产。入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由福利院采取资产变现或实行转租、转包处理,所得收益实行“集中管理、个人记帐、定向开支、专款专用”的办法代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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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