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西街道人大工委提醒您:疫情期间道路运输外来人员这么管控

2022-04-08     来源:蒲西街道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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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严密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运输环节传播,现就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实行来(返)新货车司乘人员报备制度

货车司乘人员来(返)新前,至少提前24小时登陆“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选择“新乡市”报备相关信息。货运范围仅在新乡市区及市辖县(市、区)内的除外。

二、落实来(返)新货车司乘人员查验制度

对入新货车司乘人员全员查验“一码一卡一证”,即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河南省赋黄码人员,行程码为绿色(含带*号)、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上海、吉林除外),发放(或持有)全省统一的“查验单”,贴封条后快速放行,24小时内不再查验。入豫不满24小时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快速放行离新。在豫超过24小时、不满48小时的,持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快速放行离新;在豫超过48小时的,“三天两检”转码后放行。

三、强化中高风险地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货车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企业上报后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机构落实分类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货运车辆及货物由货物接收单位负责车辆环境和货物的消杀,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采样,样本送疾控中心等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四、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道路客货运输司机是所驾车辆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来(返)新报备制度,不得隐瞒行程。我市收(发)货单位是外地来新货车司乘人员在新期间疫情防控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主体责任,监督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落实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企业等参与货运的市场主体要主动落实责任,严格查验进出车辆及人员的“一码一卡一证”等信息,加强进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

五、对违反疫情防控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致使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棚架的运输企业,实行通行熔断,由主管部门收回已办理的通行证,同时暂停新办理通行证,并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来(返)新道路客货运输司乘人员通过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行程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管控措施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行为的,由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实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4日


审核人:侯任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