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来(返)获人员
所有省内来(返)获人员必须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到获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接受赋码管理,并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配合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凡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以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省外来(返)获人员
所有省外人员,近期一律不准返乡。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来(返)获人员,必须经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批准后,严格执行提前报备程序方可返乡,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三、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1.境外返乡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获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获后再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获人员,实施“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获人员,实施“7+7”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获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3.所有上海、吉林等重点风险地区来(返)获人员一律实施“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
1.聚集性活动要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订防控方案,自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10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2.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3.清明即将来临,提倡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不跨区、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人员聚集,主动劝导在外地亲友暂缓回乡祭扫,采取网上祭扫、委托祭扫、居家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
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要对住宿人员分类落实健康管理,并拍照留存“健康码”“行程卡”和当天核酸阴性证明;发现需管控人员时,应及时报告,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排查并落实相应措施。
新冠病毒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请立即进行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60岁以上老人是易感人群,在无接种禁忌的情况下要做到应接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