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文明祭祀的公告》转发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塔铺街道人大工委
2022年3月29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文明祭祀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发布本公告:
一、增强安全祭祀意识。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焚香烧纸及燃烧相关祭品、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倡导文明绿色祭扫。倡导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引导文明祭扫新风气,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方式转移到精神传承的纪念方式。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清明前后在县森林公园门口设卡收缴火种、火源。对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闹事者,交由公安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违规进行野外用火,未引起林区火灾者,处以罚款;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津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