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二)

2022-03-16     来源:淇滨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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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2021年工作回顾。报告指出,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我国发展又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经济保持恢复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元,增长8.1%。全国财政收入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企业研发经费增长15.5%。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继续优化。粮食产量1.37万亿斤,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8.2%。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5亿户,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21.4%。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万个。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疫苗全程接种覆盖率超过85%,及时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过去一年,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二是优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四是强化创新引领,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五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经济布局;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七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报告指出,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报告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提出了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报告特别指出,经济增速预期目标的设定,主要考虑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的需要,并同近两年平均经济增速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这是高基数上的中高速增长,体现了主动作为,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报告明确了今年的政策取向,指出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增强有效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报告强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尊重发展规律、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善于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三部分,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报告提出了今年要重点做好的九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加强收支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搞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肆意挥霍公款的要严查重处。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保障初级产品供给,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数字产业。五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经济大省要增强对全国发展的带动作用,经济困难地区要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努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六是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七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加强出口信贷支持,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利用外资。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海外风险。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支持企业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八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环保产业支持政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九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众救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信访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报告还对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等作了阐述。
     (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三是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听取审议31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四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五是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六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报告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安排: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二是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复议法。三是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预安排32个监督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开展监督。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六是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丰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争的内容和形式。七是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关于“两高”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代表“两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五是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六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报告指出,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二是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四是保障民生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五是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六是锻造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19件,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报告对2021年工作进行回顾:一是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二是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三是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四是诉源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五是治检从严,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报告对2022年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二是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三是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

       四、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改情况、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的主要内容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分别作有关草案说明。
       (一)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改情况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机关工作和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地方组织法作出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充实“总则”一章内容;完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相关内容;明确区域发展合作机制;充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并完善相关规定。
       (二)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主要内容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23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3年1月选出。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决定主要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代表名额,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及少数民族、归侨应选代表名额,代表的结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等作出了规定。
      按照选举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为此,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需制定香港、澳门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会议的构成、候选人的提名人数、参选人的条件、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代表的辞职、监督机制和补选等。

审核人:隋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