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良镇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2019-09-29     来源: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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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联络站建设的目标定位

学习交流、提升素质的重要平台;

汇聚民意、有效履职的重要渠道;

动员群众、服务大局的桥梁纽带;

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法定场所;

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民生窗口。

 

 

代表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贯彻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按时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三、正确处理执行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及代表联络站组织的学习、调研、视察、检查、评议、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等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

四、密切联系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五、执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一、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等。

二、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视察检查、约见领导、跟踪监督等活动,协助各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三、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的安排,开展相关活动。

四、接待和服务选民,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帮助解决选民的实际困难。

五、开展履职交流、代表述职、回答选民询问等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六、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小组和镇人大要求的工作。

七、按要求做好活动情况记录、归档、上报工作。

 

 

 

 

 

 

 

 

 

 

代表的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代表的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徳,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选举单位)制度

一、积极向选民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或有关方面提出1条建议。

二、加强同原选举单位和选区选民的联系,主动走访了解选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方法,深入调查,集中了解收集选民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准确反映选民的意愿和要求,努力为选民办实事。每位代表要同原选区7至10名选民保持经常性联系,走访原选区选民每年不少于5次。

三、正确处理选民建议意见所涉及的问题,并尽早答复代表。

四、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征求所在单位、行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作准备。

五、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主动介绍本人开展活动、执行职务的情况。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 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 作业务知识。

二、每年组织一次人大工作专题讲座,请上级人大领导 或有关专家讲课,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代表小组结合每次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及有关人大业务知识。

四、学习形式可采取通读全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个人 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相结 合的方式。

五、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 论,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六、代表学习要注重成效,对学习情况镇人大将每年组 织交流会一次。

七、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的理论研讨活动,每年应撰写 人大工作研讨文章 1~2 篇。

 

 

 

 

 

 

 

 

人大代表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带头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主席团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视察、专题调查研究、评议政府工作等各项活动。

五、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和支持县人民政府推行各项工作。

六、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密切同选民的联系,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七、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征询选民对本人工作的意见。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

 

  一、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人大、政府召开交办会,交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办理方案,确定承办人员和负责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三、承办单位要与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邀请代表参加办理工作。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由主办部门牵头,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四、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应以公函形式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文字严谨规范。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退回重办。

  五、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之内办完答复代表。

  六、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督查,及时解决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代表履职登记制度

 

1、参加联络站活动的代表要认真登记代表活动台账,也可由代表联络站委托专人负责登记。

2、代表参加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故请假应提前2天报联络站。

3、代表出(缺)席情况应及时登记。

 

 

 

 

代表联络站信息公开制度

 

1、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和代表的基本信息均上墙。

2、建立许良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凡邀请选民和群众参加的活动,事前应书面邀请或发布公告。

4、代表基本信息如有变化要及时更改,保证各种信息准确、及时。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事项

(1)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建设项目;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重大部署;

(4)同外国缔结友好城市;

(5)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 

(6)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应当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对总体布局作重大变更的,须经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部分变更,由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定;

(8)本年度预算依法进行的调整,由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审核人:范自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