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源头管控。联合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中队、派出所、环保等部门组成巡查队,深入排查沿街商户、市场主体有无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督导各村成立排查小组,对村内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排查,一旦发现全部没收,并交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切实做细做实源头管控工作。
二是营造宣传氛围。镇人大通过巡逻车,条幅以及代表入村将宣传禁放政策,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后果进行宣传;各村通过大喇叭、广播录音、倡议书、网格员、卡点值班等多种进行宣传,加大对村内商户的政策宣传和日常管理力度,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压实工作责任、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做好巡查督导。镇人大按照分片划区、包户到人,切实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动员各村深入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商铺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整治行动,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制度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确保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