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如何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回馈群众尤为重要。群众是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只有把村民参与治理的热情激发出来,才能长期有效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为有效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发挥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浚县浚州街道党工委组织26个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完善村规民约(环境整治篇),各村党支部书记多次组织召开支部会、两委班子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让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都能为村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言献策,激发大家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随后街道党工委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各村制定的村规民约(环境整治篇)逐一分析研判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最后,各村党支部将党工委审核过的村规民约(环境整治篇)提交户代表会议投票通过后正式实施。截止目前,辖区26个村全部经户代表会议投票通过,其中20个村的村规民约(环境整治篇)已经上墙并开始执行。
各村的村规民约(环境整治篇)不仅涉及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公共区域卫生和环境美化工作,有的村还规定村民建房必须经过村委会、四邻签字,实行一户一宅,施工后需将建筑物料、垃圾等清除完毕,有的村每周定1天的集中清扫日,使村民逐步养成人居环境整治的习惯,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约。
以前,理峪村村民习惯把砍拾的柴火堆放在房前屋后、大路胡同,后来,村“两委”针对这个共性问题让大家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将房前屋后堆积的柴火统一整齐摆放到房顶上,使大街变得干净整洁。自村规民约执行以来,理峪村的村容村貌保持得跟大城市的别墅区一样。
村规民约(环境整治篇)的制定,唤醒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内生动力,调动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自觉行动的主动性,真正实现了从村两委干部“唱独角戏”到全体党员群众“跳集体舞”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