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铺街道人大联络站学习县乡换届选举知识之如何依法参加投票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
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可以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投票站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