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提醒》转发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塔铺街道人大工委
2022年1月11日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当前,我省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加之春节临近、春运将启,人员流动性增加,我县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全面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提醒如下:
1.严禁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聚餐、聚会等活动(必要的生产、工作活动除外);
2.严禁党员干部未经报备、批准擅自从重点疫区返延;
3.严禁党员干部从重点疫区返延后,不配合、不落实所在单位和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的隔离规定;
4.严禁党员干部从重点疫区以外地区返延后,不执行居家自我隔离的规定;
5.严禁党员干部不如实报告经过重点疫区的活动轨迹及与相关确诊或者疑似患者进行密切接触等情况;
6.严禁党员干部擅离职守,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
7.严禁党员干部不执行省市县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不配合所在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防控、隔离工作;
8.严禁党员干部隐瞒外地来延亲属、朋友有关情况,或者故意纵容不落实相应隔离措施;
9.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制造、传播、散布谣言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的信息。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延 津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