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转发如下,望相关代表及时参会。
塔铺街道人大工委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
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直有关单位、各乡 ( 镇 )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
经研究,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拟定于 2021年12月27日上午举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 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 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
(2)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 面) ;
(3) 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 县政府关于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通报《中共延津县委转发
的通知》;
3、通报《中共延津县委关于成立延津县县乡人大换届选
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通报《关于延津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 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5、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 》 ;
6、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延津县选举委员会 的决定(草案) 》 ;
7、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街道、县直选举工 作指导组和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 ;
8、宣读《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名额的决定》。
二、出席和列席人员
1、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2、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县政府县长或一位副县长,县 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 乡(镇) 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3、请作专项工作报告的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分组审 议时,要有两名同志分别参加两个小组的审议) .
4、请县融媒中心派记者到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报到办法及其它事项
请与会人员于12月27日上午8时20分到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第九会议室报到,8时30分准时开会.与会人员请按照《关于 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规范的意见》要求出席会 议,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佩戴好口罩.
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 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