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铺街道人大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12-30     来源:塔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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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塔铺街道人大工委

2021年12月24日

各乡(镇、街道)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新冠病毒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为加快推进我县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3~11 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安排

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人员,卫健委负责保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接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为全县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1剂次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特别是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要尽快开展加强免疫,重点人群应接尽接。其他符合条件者知情自愿,愿接尽接。

各乡(镇、街道)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按职责组织所在辖区符合条件居民进行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利用广播、微信群、入户告知等多种形式,确保各辖区居民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接尽接”。

县卫健委负责保障全县18岁以上新冠加强免疫疫苗的供应,强全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辖区医院划分责任区域,为全县各接种点提供医疗保障。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导出各自预防接种门诊符合条件人员接种数据,将名单报送当地政府。

二、3-11岁人群接种安排

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通知人员,卫健委负责保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接种。

县教体局负责通知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安排各乡(镇、街道)辖区学校、幼儿园3-11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工作。各公立、私立学校、幼儿园班级老师在班级群内通知符合接种条件未接种人员,利用放学时间或周六、周日自行到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体育馆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由学生家长陪同,携带身份证、户口本、3—7岁还要带预防接种本)。

县卫健委负责保障3-11岁人群新冠疫苗的供应;加强全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辖区医院划分责任区域,为全县各接种点提供相应医疗保障。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大力推进辖区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着力实现“应接尽接”。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3-11岁第二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同时继续开展3-11岁人群第一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为保障顺利完成接种任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体育馆临时接种点本月月底前周六、日不休息。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接种疫苗,对自己是免疫与健康,对家人是呵护与关爱。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疫情面前不做旁观者,人人行动共筑健康长城,请全县广大居民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免疫。

延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审核人:王俊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