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箕子台人大工委组织举办农村宅基地管理交流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行为的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会议指出,依法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禁止违法收回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会议强调,农村宅基地管理事关国家耕地红线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办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规划先行、一户一宅、依法管控、节约用地、科学选址的宅基地管理审批原则,依照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不准、三严禁、占用耕地建房八不准、农村建房六严禁等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性规定,严格执行三到场、三级巡、联审联办等农村宅基地规规、审批、建设管理制定,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积极履职,确保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