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人民法院法庭,市、镇代表旁听了一起工伤赔偿款家庭成员分割纠纷案,并针对此次审判的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庭审操作是否规范、庭审技能是否熟练、言行举止是否得当、法庭秩序是否有序五个方面进行整体分等级评议。
座谈会上,法庭庭长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司法公正”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各人大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司法公正活动是人大与司法机关的一次交流,是人大代表对司法实行监督职能的表现,并针对此次庭审纷纷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
人大代表要履行监督职能,在“司法公正”活动中,要充分行使代表的职责,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视察,认真反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