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全利,现任新乡市嘉星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延津县工商联副主席,我自当选为延津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以来,始终感到这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既是动力,也是压力。荣誉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才给我的,我就应该勇敢地担起责任,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各项代表活动,较好的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履职水平
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人大代表能否为人民群众代好言,履好职,主要取决于人民代表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我坚信,学习则进,学习则强的理念,始终努力学习各种知识,一是积极参加延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培训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看齐”。二是积极学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自己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能力,对于了解,搜集人民群众意愿,提出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通过学习,使自己的群众意识,权利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责任意识,代表监督意识都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二、积极参与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我作为一名延津县人大代表,积极参加代表会议,认真行使代表权利。本届内,我准时参加每次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工作报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各专委报告等,并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同时,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立法听证会,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等工作,积极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做好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桥梁。
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中,我经常走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和人民群众促心交谈,收集民情、民意,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把收集到的民情、民意、民智归纳整理,把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的民情、民意、民智及时、准确地写成议案,上报人大常委会。总之,五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想尽办法帮助人民群众脱贫致富。
五年来,每到春节,我都备上二万多元的食品、生活用品等到延津县马庄乡看望、慰问贫困户、军列属及八十岁以上老人。
2018年6月,我向延津县马庄乡野厂村定向捐款1万元,用于该村的扶贫工作。
2020年2月,向延津县红十字会捐款、捐物,用于我县新冠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11月份,积极联系新乡市隆嘉实业有限公司对延津县马庄乡野厂村15000亩有机小麦基地实施了认证工作,并达成为贵州茅台酒厂建设小麦基地奠定基础,以此促成农民增收。
2020年12月份,响应延津县马庄乡党委、政府号召,帮助联系“河南青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延津县马庄乡设立子公司,每年可为马庄乡增加税收100多万元。
2020年12月21日,参加延津县检察院“河湖清四乱” 环境保护听证会,并提出多条可行性建议。
2020年12月25日,代表延津县民营企业参加新乡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及“两个行动推进会议”。
2021年4月,参加延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新时代人民代表及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
2021年,在我市遭遇洪水灾害时期,我带领公司员工积极参与新乡市区及卫辉的抗洪工作,并在县统战部,县工商联的组织下,多次向卫辉市上乐村乡捐款捐物。
疫情期间,为疫情前线捐款捐物,并在延津县工商联的组织下,到城区看望部分疫情值班卡点,并向他们送去慰问品。
三、党和政府对我工作的肯定,给我增添了极大的工作动力
2018年11月,我被延津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第五届延津县道德模范”称号。
2019年4月,被中共延津县委统战部,延津县工商联合会共同授予“爱心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9年10月,被延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授予“2019年度十佳最美扶贫人”荣誉称号。
2020年9月份,我被延津县县委、政府评为“最美扶贫人”。
2020年10月,被延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授予“2020年度社会扶贫爱心个人”称号。
2021年3月,被延津县人大常委会评为“2020年度双岗建功,优秀人大代表”称号。
2021年度,被延津县人民政府聘为“营商环境特别监督员”
自当选延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来,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应该深入基层,走到人民群众当中去,了解民情、民意,真实的反映人民群众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为党和政府纳良言,进好谏,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帮人民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纽带,努力坚守人民代表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