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毁地非法取土采沙行为,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从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取土采沙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乡村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参与取土采沙牟取利益或为非法开采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由乡纪委监察室立案调查,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四、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全乡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涉嫌非法取土采沙及其交易行为进行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小铺乡人民政府:0372-862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