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人员职责
(一)联络站站长
联络站站长原则上由联络站所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本选区内威望较高及履职能力较强的人大代表担任,主要职责有:
1、主持人大代表联络站日常工作。
2、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街道人大工作年度计划,结合实际组织本联络站代表,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和活动计划,包括具体时间、内容和相应的措施,并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
3、按照联络站“组织、协调、联络、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代表活动制度,使代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定期走访联系代表,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5、及时总结联络站工作经验,促进联络站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人大工作的宣传。
6、做好上级人大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联络站副站长
联络站副站长原则上由本选内威望较高及履职能力较强的人大代表担任,主要职责有:
1、受站长委托,组织主持代表活动。
2、做好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查研究、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的具体方案制定、活动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
3、收集代表意见和建议,做好跟踪、检查、催办工作。
4、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做好代表接访选民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的情况。
5、协助站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联络站联络员
联络员原则上由联络站所在单位人员担任,或聘请退体老干部、教师及其他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了解代表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职责有:
1、在联络站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负责联络站日常具体工作。
2、协助副站长做好代表联系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视察检查及其他各项活动具体组织工作。
3、了解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协助做好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工作,协助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工作。
4、建立和健全代表活动的资料档案,做好记录、收发、传阅、保管上级人大下发的文件和本联络站的各项资料。
5.负责和指导本联络站代表网络平台操作工作,帮助上传信息资料,做好联络站活动信息、代表风采、工作经验的撰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