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卫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卫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卫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和中方人员),至少在入境前24小时,务必将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在国家(地区)、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航班(火车)、入境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国内居住地乡镇政府、单位和亲人“三报告”。
二、在回国出行前,若无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啊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可正常出行,如出现可疑症状,建议就地就医,暂缓出行。
三、出行途中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出现可疑症状时,要主动向相关人员报告,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视病情及时就近就医、所有境外人员入卫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属地进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或者居家隔离。
四、对迟报睛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境外入卫人员,一律集中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我市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373-4488850.
请广大市民相互监督,及时发现报告本乡镇、村(社区)、小区内境外入卫未被隔离的人员。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如有线索请拨打电话:
110或0373-449423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