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老城镇人民对于消防安全的关注,老城镇多次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县人大代表、老城镇党委书记卢晓宇书记在会上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合用场所排查摸底。
各村(社区)充分动员,划片包干,压实责任,对本辖区合用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逐家逐户排查。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逐户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时限清单,确保不漏一家场所、不留一处盲区、不放过一个死角。全面查清本辖区、本系统内合用场所的数量、分布、隐患特点等情况,逐一登记在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落实合用场所问题整改。
1.畅通疏散通道和逃生出口。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清理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行为,一律拆除合用场所门窗外影响逃生的广告牌等障碍物,住宿楼层外窗防盗网不符合标准的一律拆除,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一律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
2.强化电气燃气整治。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进行检查和检测维护,组织合用场所的负责人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开展全面检查。对老旧破损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责令其立即更换并要求合用场所的电气路线一律穿阻燃管保护;电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店铺内;对违规使用城镇燃气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3.清理易燃可燃材料物品。各村(社区)对采用聚氨酯泡沫夹心彩钢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分隔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着重对室内装修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督促整改。
4.增配消防器材设施。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合用场所一律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设备,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