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乡产业发展、开放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县人大联合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根据《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评议基层站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经乡人大主席团研究决定,11月12日,大屯乡召开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
会上,19个涉及民生的基层站所、企业开展基层站所负责人就各自的工作向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人大代表针对各站所的工作职责、平时表现进行了提问,并最终选出了5个“人民满意站所”。本次评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基层站所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助力全乡、全县营商环境再优化,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